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

從《張看》到李看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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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《張看》到李看(二)

第二次是從劉紹銘教授的散文中讀到,無論是作者或是讀者,文字是可以醫治人心的。劉紹銘的《文字還能感人的時代》這個書名感動了我,但我卻一直記着另一個名字「當文字仍能感動人」。不是嗎?文字一向可以打動人心,所以是「仍」;「時代」好像告訴我們文字能感動人心的「能力」是有階段性的,這個喑示我可不同意。去年「時代週刊的一篇專文說印刷版的書藉正在逐步回升。可見,文字仍然有它的魅力。

若說人生來除了存活,便是尋找愛和美善。比這三件事更重要的,是尋回真相。試問一個人以為自己是活在世上,但原來只是一個活死人,活在一種生不如死的生活裏。倘若沒有了盼望,他也許會選擇死。尋找存活的真相便顯得十分重要。讀張愛玲的小說始於二十多年前劉紹銘教授在《信報》專欄中介紹,但我在這個時期不愛讀小說,所以只看了她幾篇短篇小說後也就放下了。後來在董橋的文章認識到張愛玲也有寫《紅樓夢》評註,再加上在網上看了講述張愛玲一生的電視連續劇「上海往事」,近月找了她的散文集來讀。在《惘然記》裏面的<談看書>文中說到張愛玲不單看了The Mutiny of the Bounty( 中譯 : 叛艦喋血記)的兩個不同版本的電影,也讀了《讀者文摘》相關的歷史報導。她更大費周章的把人種起源、相關的地理變遷、傳說和歷史都寫進這一篇文章裏,所為的是尋回歷史的真相。在字裏行間自然流露出她的人文關懷。尋找真相,也是我踏進中學開始便一直追求的,直到今天也沒有停下來。尋找真相有時真是不易。所謂「羅生門」在歷史事件中也會出現,但我卻沒有止步,因為我深信掌管歷史的上帝會令有心人看見真相。只有那些自私自利、懷着惡念、又不尊重人文精神的敗類不會看到真相。張愛玲在<惘然記>文中這樣描寫文字的魔力,其中也道出尋找真相的苦與及如何透過文字來療傷:

// 在文字的溝通上,小說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。就連最親切的身邊散文,是對熟朋友的態度,也總還要保持一點距離。只有小說可以不尊重隱私權。但是並不是窺視別人,而是暫時或多或少的認同,像演員沉浸在一個角色裏,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。

…………

對敵人也需要知己知彼。不過知彼是否不能知遇得太多?因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?如果了解導向原宥,了解這種人也更可能導向鄙夷。缺乏了解,才會把罪惡神化,成為與上帝抗衡的魔鬼,神秘偉大的「黑暗世界的王子」。……

這小說集裏三篇近作其實都是一九五O年間寫的,不過此後屢經徹底改寫,<相見歡>與<色,戒>發表後又還添改多處。<浮花浪蕊>最後一次大改,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,題材比近代短篇小說散漫,是一個實驗。

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勳,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麽些年,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,與改寫的歷程,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。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。這也就是「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」了。 //  《惘然記》二O一頁

讀小說也像看電視劇和電影,讓自己暫時投進另一個世界,「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」。張愛玲也細緻地談到尋找出真相的苦,到真的認識了真相,卻不能達至「原宥」而卻成為「鄙夷」。這種經驗我並不陌生,最近的一次約在兩年前。但找到真相卻可不必停留在負面的經驗裏。能為鄙夷的對像找出真相,尋找到開脫他成為敗類的理由,這不是包庇,而是愛的包容。公義和愛確實是很難學而有成的,一味的追求公義只會令世道無情,甚或連自己也容不下。無制約的愛雖能遮蓋很多罪,但人非上帝,誰又能無休止的去原宥那些傷害我們的敗類呢?有一次在小巴聽見司機高聲評論那些爭取社會公義的人,說:「對佢自己有利嘅就支持、無利嘅就反對,佢話依啲叫做公義喎!」因此,我在幾年前為自己訂下一個標準。撫心自問這種「公義」是否存在自己的內心深處?表 面說的跟心裏想的不一樣,甚至是口是心非,令自己成為一個偽善者。我所定的標準很簡單,與自己有明顯利益衝突的不要去爭取。舉例說,自己名下有物業居住,卻去支持免差餉而反對電費津貼。再舉一例,如果是公務員,便要避免去爭取增與自己相關的薪酬和福利等。

香港此刻正面對嚴重的社會撕裂,社會上存在嚴重的階級矛盾,這本來是政府的責任去消除分歧和團結市民大眾。但現實卻剛好相反,若我們仍然不斷堅持自身的利益,只會成為被政府利用的工具,也成為政治分化手段的犧牲品。